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员工工资该怎么办?


如果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员工工资,员工不用过于担忧,法律是保障大家权益的有力武器。 首先,要明确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员工工资就拿不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依照特定顺序清偿债务,其中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排在首位的。也就是说,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次,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个关于支付工资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相关部门会介入调查并督促公司解决工资问题;也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要是有公司出具的欠条,那么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再者,关于公司破产的程序,一般先是破产申请,即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然后是破产的受理,法院裁定或受理后会通知债务人和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之后可能会有破产的和解协议环节,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延期清偿债务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认定,可终止破产程序;若没有达成和解,接着会进行破产的宣告以及破产的清算,由法院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最后是破产终结。 在这个过程中,员工要及时关注公司破产进展,按照规定申报自己的债权,以确保能顺利拿到应得的工资。 相关概念: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