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付限额有哪些规定?
我在和别人进行交易时,对方想使用现金支付一大笔钱。我不太清楚现金支付有没有限额规定,要是收了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了解下国家对于现金支付限额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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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限额的规定在不同场景下有所不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企业日常经营中,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这意味着企业与企业之间,除了上述合理范围外,超过结算起点的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结算。比如,企业采购货物,如果金额超过1000元,一般就不适合用现金支付了。 在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方面,金融机构也有相应的现金交易报告制度。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提交大额交易报告。这并不是说不能进行这样的现金交易,而是金融机构需要对这类大额现金交易进行监测和报告,以防范违法犯罪活动。例如,个人去银行一次性取5万元以上现金,银行就会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 所以,现金支付限额规定不仅是为了保障交易的便利性,也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进行现金交易时,都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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