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所得中扣除选是还是选否?
我在填报扣除项目时,遇到‘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这个选项,不知道该选是还是选否。我不太清楚选不同的选项会有什么后果,也不了解这对我的纳税情况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希望能有人给我解释一下,让我知道该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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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这一选项时,首先要明白综合所得的概念。综合所得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这些所得在年度结束后会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当遇到“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选择时,关键在于判断扣除项目的性质和适用规定。如果扣除项目明确规定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或者你希望将所有扣除项目都在综合所得里进行扣除,以享受综合所得计算方式带来的税收优惠,那么就可以选择“是”。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这些扣除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表明了扣除项目在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如果扣除项目有其他的扣除途径,例如某些商业健康保险等,可能可以在经营所得等其他所得类型中扣除,或者你有其他的税务规划需求,那么就需要谨慎考虑是否全部在综合所得中扣除,此时可以选择“否”。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的扣除项目和自身的收入构成来合理分配扣除额度,以达到最优的纳税效果。总之,选择“是”或“否”要根据扣除项目的规定和自身的税务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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