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追索劳动报酬等裁决可申请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当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用人单位有时会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撤销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等的裁决。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具有这样的权利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情形。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为用人单位申请撤销裁决划定了明确的法律框架。 第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在劳动仲裁中,法律、法规是裁决的重要依据。如果仲裁庭在适用法律、法规时出现错误,比如将不适用的法律条文应用到具体案件中,或者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出现偏差,就可能导致裁决结果有失公正。例如,在计算劳动报酬时,错误适用了已经废止的工资计算标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第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不同的劳动争议需要由相应的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如果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案件,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就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比如,按照规定某劳动争议应该由A地仲裁委员会管辖,但B地仲裁委员会却进行了裁决,此时用人单位可以以此为由申请撤销。 第三,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定程序是保证仲裁公正、公平的重要保障。仲裁程序包括立案、审理、裁决等多个环节,如果在这些环节中违反了法定程序,就可能影响到裁决的公正性。例如,仲裁庭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剥夺了用人单位的辩论权利等,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第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证据是仲裁裁决的基础,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那么基于这些伪造证据作出的裁决必然是不公正的。比如,劳动者为了多获得劳动报酬,伪造了加班记录等证据,用人单位一旦发现并能够证明证据是伪造的,就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第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如实提供证据。如果一方当事人隐瞒了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导致仲裁庭作出了不公正的裁决,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例如,劳动者隐瞒了自己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收入情况,这可能影响到其劳动报酬的计算,用人单位发现后可以以此为由申请撤销裁决。 第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员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是仲裁结果公正的关键。如果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那么裁决结果必然无法保证公正。用人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仲裁员存在这些行为,就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这六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对追索劳动报酬等裁决申请撤销的法定依据。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情形,才能成功申请撤销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