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状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比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这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通过条款约定,免除自己在劳动法律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排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例如,有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这种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用人单位有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安全的法定责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依据《劳动合同法》,此类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这里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比如,某些行业的工作需要特定的资质,而用人单位与不具备该资质的劳动者签订相关工作的劳动合同,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时,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劳动者其他合法权益的主张。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无效,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