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继承权有哪几种情形?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笔遗产。我听说有人可能会丧失继承权,我想了解一下,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呢?这关系到我们家遗产分配的问题,我希望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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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存在一些特定情形会导致继承人丧失这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首先,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里强调的是“故意”,也就是说继承人主观上有杀害被继承人的恶意,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比如,为了提前获得遗产,某继承人蓄意谋划并实施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这种情况下该继承人就不能再继承遗产了。 其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也会丧失继承权。这一情形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目的是争夺遗产,二是实施了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比如,兄弟姐妹之间为了多分得遗产,其中一人杀害了其他兄弟姐妹,那么实施杀害行为的人就会丧失继承权。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虐待则是指以各种手段对被继承人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但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伪造遗嘱是指模仿被继承人的笔迹等制作假遗嘱;篡改是指对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改动;隐匿是指将被继承人的遗嘱隐藏起来;销毁则是将遗嘱毁坏。当这些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最后,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欺诈是指故意欺骗被继承人,使其基于错误认识而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胁迫则是通过威胁等手段迫使被继承人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当这些行为情节严重时,继承人也会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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