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追诉是什么情况?

我遇到一个事儿,听说有个案件可能涉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追诉。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最高检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这对案件会有什么影响,以及当事人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追诉核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追诉是在涉及追诉时效问题时的一项重要决定机制。追诉时效,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犯罪行为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等。然而,第八十八条也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对于一些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但如果必须追诉的,就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核准追诉。当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追诉时,就意味着不能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诉。这是为了平衡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一些年代久远的案件,证据可能已经难以收集,如果强行追诉可能会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而且也不一定能保证司法的公正和准确。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做出不予核准追诉的决定时,是基于法律规定和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