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市拆迁是否需要全部产权人签字?

我家房子在城市里要拆迁了,房子是我和父母共有的。拆迁办说只要部分产权人签字就行,但我觉得应该大家都同意。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城市拆迁到底需不需要全部产权人签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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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是否需要全部产权人签字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从法律原理和具体规定两方面进行分析。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房屋产权通常是由多个产权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按份共有是指每个产权人对房屋有明确的份额,共同共有则是所有产权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在涉及房屋的重大处置,比如拆迁时,每个产权人的权益都应当得到尊重。因为拆迁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消灭和相应补偿权益的产生,这直接关系到每个产权人的切身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如果是按份共有,且签字同意拆迁的产权人所占份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从法律上看拆迁协议可能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共同共有,一般就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字同意。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强调了公平补偿和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如果没有经过全部产权人签字就进行拆迁,可能会损害部分产权人的利益,这与法律保障权益的精神是相悖的。所以,从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和遵循法律规定的角度,城市拆迁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涉及共同共有的房屋,是需要全部产权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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