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人其中一人在审理期间死亡,其民事责任属于自然消灭吗?


在三被告人其中一人于审理期间死亡的情况下,其民事责任并非必然自然消灭。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要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做了错事,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死亡的被告人有遗产,其民事责任并不自然消灭。债权人(也就是案件中的原告)可以要求从其遗产中获得赔偿。例如,若该被告人因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名下有房产、存款等遗产,那么原告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用这些遗产来赔偿自己的损失。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民事责任。比如继承人继承了价值 50 万的遗产,而被继承人的债务(民事赔偿责任)是 30 万,那么继承人需要用这 50 万遗产中的 30 万来偿还债务。但是,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无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执行被继承人的遗产来清偿债务。另外,在诉讼程序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也就是说,案件并不会因为被告人的死亡而终结,法院会等待继承人的态度,并根据情况继续审理案件。综上所述,三被告人其中一人在审理期间死亡,其民事责任不一定自然消灭,原告仍有可能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