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给儿子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处理房产相关的事情,我父母打算把房子赠予给我。我现在已婚,就很担心这房子会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父母赠予给儿子的房子到底怎么算,是我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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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给儿子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如果是以下情况,房子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一是在夫妻婚姻持续期内购置的房屋,若夫妻间没有特殊约定,即便房产证仅署儿子一人名下,也应归入共同财产范畴;二是双方父母出资购置的不动产,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可视为依照各方父母出资比例由夫妻双方共享所有,当然,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 而如果是婚后由单方父母出资为儿子购置的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儿子)名下,这种情况可视作对自身子女的单独赠予,此不动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儿子)的个人财产。另外,要是父母在赠与房子时明确表示房子只归儿子一方所有,那么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赠与,该房子都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总之,关键在于房产购置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父母赠与时候有无明确的意思表示等因素。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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