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首先是前期工作阶段。当地政府需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状调查就是要把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摸清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则是要对征收土地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这个阶段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 然后是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要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预公告内容包含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 接下来是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再之后是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要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并且要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还要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之后是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最后是申请征收土地。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