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房时可能出现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我买的房子马上要收房了,心里有点忐忑,不知道收房过程中会遇到什么问题。我想了解下收房时通常会出现哪些常见问题,这样我也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到时候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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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房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收房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并说明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房屋质量问题。这是收房时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比如墙面有裂缝、地面不平整、屋顶漏水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责任进行维修。 其次是交付条件不符问题。开发商可能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就通知业主收房,比如小区的配套设施未完善,像道路未修好、绿化未完成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如果交付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是证件不全问题。开发商在交房时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必要的证件,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因为这可能意味着房屋存在质量隐患或未经过合法验收。 最后是面积误差问题。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可能存在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业主遇到面积误差问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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