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有哪些常见问题?

我家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不太清楚整个过程会遇到什么问题。比如成立的条件、流程,成立后运作过程中的决策机制、经费管理这些方面都有啥常见问题,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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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委会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 成立方面 #### 成立条件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一般来说,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通常为50%以上)就具备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条件。 #### 成立流程 首先要由业主代表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要做好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各项筹备工作。之后,由筹备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就正式成立了。 ### 运作方面 #### 决策机制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开展工作。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对于一般事项,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对于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经费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通常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如果业主发现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进行解释说明,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监督与换届 业主有权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任期内,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严重违反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情况时,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终止其委员资格。 总之,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这样才能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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