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担保人后债主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我给朋友做了债务担保,现在朋友生意失败,根本没能力偿还债务。债主天天找我要钱,我也很为难。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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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作为担保人,而债主无力偿还债务时,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和处理方式的。首先,我们要清楚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就是说,只有在通过法律程序,比如法院强制执行后,债主确实没有财产可以偿还债务了,您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债主到期不还钱,债主和您都有还钱的义务,债主可以直接找您要求还钱。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中有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您承担的是还款责任,替债主还了钱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您就取得了向债主追偿的权利。也就是说,您可以要求债主把您替他还的钱还给您。要是债主不还,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像担保合同、还款凭证等,来证明您替债主还了钱。所以,当债主无力偿还债务时,您要先弄清楚自己的保证方式,然后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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