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的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进行赔偿?


在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租赁合同纠纷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明确一下涉及到的主体和通常的补偿分配。一般来说,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房东能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基于房屋本身的所有权归属房东,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是对其所有权权益的保障 。相关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而对于承租人,在拆迁中可以获得一些补偿,常见的有停产停业损失和安置费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因为拆迁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产生的损失,安置费补偿则用于帮助承租人解决因拆迁需要重新寻找经营或居住场所等相关问题。例如,承租人租用的是商业店铺,因拆迁不能继续经营,其经营利润的损失、重新选址装修等费用都可能在停产停业和安置费补偿范围内。 关于赔偿的确定方式,如果租赁关系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达成一致,那就按照协商结果来。要是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这就说明如果承租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害,即使是在拆迁背景下,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另外,如果因为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拆迁就属于这种不可抗力情况。但在解除合同后,因解除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这里的拆迁就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使得原本正常经营的活动被迫停止,进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