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市出售过期食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超市买东西,回家后发现买的食品过期了。我想知道超市这种出售过期食品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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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超市出售过期食品时,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的合法权益;食品安全法则着重保障食品安全,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超市出售过期食品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首先可以要求超市赔偿购买食品所花费的价款损失。在此基础上,消费者既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也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十倍价款或损失三倍的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算)。一般来说,选择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对消费者更有利。因为通常情况下,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额会高于价款三倍的赔偿,而且最低赔偿金额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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