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市过期食品被顾客买去该怎么赔偿?

我在超市买东西,回家后发现买的食品已经过期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超市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我需要做些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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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超市的过期食品被顾客买去后,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具体来说,如果顾客购买到超市的过期食品,超市就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顾客可以要求超市退还购买食品的价款,同时还能要求超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超市需赔偿一千元。比如,顾客花了50元买了过期食品,没有造成额外损失,那么顾客可以要求超市退还50元价款,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此外,如果超市的行为构成欺诈,顾客也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偿。顾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保留好购买食品的凭证,如购物小票等,以此作为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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