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因公负伤离职该如何赔偿?


煤矿职工因公负伤离职时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对于煤矿职工来说,在井下作业时遭遇的坍塌、瓦斯爆炸等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就属于工伤范畴。而工伤保险,则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当煤矿职工因公负伤后,赔偿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标准。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接下来就是赔偿问题。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也有相应的标准和支付渠道。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标准也不同。以一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如果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离职时的赔偿,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可能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若干个月。 总之,煤矿职工因公负伤离职时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和鉴定,以确保职工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