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申请误工费赔偿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收入证明或收入状况的证据: - 要是有固定收入,需要由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这份证明里要写清楚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担任的职务以及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情况。简单来说,就是让单位证明你在这工作,工资是多少。比如你在某公司工作3年,担任销售经理,月平均工资8000元,单位就按这个内容开具证明。 - 没有固定收入的话,可以提供过去三年收入状况证明,这个证明要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开具。内容要说明从事的行业、工作地点、具体工作内容,并且附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要是这两种都无法提供,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其次是误工时间证据: - 病历或医院小结是很重要的材料。病历和医院小结上一般会记录就医时间,还有医生建议的休息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加强营养、专人护理等信息,这些能直观反映你因为受伤需要休息不能工作的时间。 - 有单位且方便的话,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比如单位证明你从受伤日期到某个日期因为受伤无法上班工作。 - 如果对方不认可你主张的误工时间或者存在争议,可提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通过专业鉴定来确定误工期限。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就是说,因为别人侵权导致你受伤不能工作减少了收入,对方就有责任赔偿。 另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这为计算和赔偿误工费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标准。 相关概念: 收入证明:由单位或相关机构开具,用于证实个人收入情况的文件。 误工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员工因伤等原因未能正常工作的证明。 误工期司法鉴定:通过专业鉴定机构,对因伤导致无法工作的时间进行鉴定确定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