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等级伤残的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受了工伤,去做伤残鉴定后发现未达到伤残等级。现在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要求赔偿,想了解下无等级伤残的工伤赔偿具体是怎样规定的,能赔偿哪些方面,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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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事故中,如果经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劳动者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赔偿的项目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劳动者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只要是治疗工伤必要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劳动者不用担心工资收入会受到影响,单位要按照原来的标准正常发放。 还有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安排护理,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虽然条例中没有明确护理费的具体标准,但一般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确定。 最后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意味着,如果工伤职工住院或者到外地就医,相关的这些费用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总之,即使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劳动者依然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合理的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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