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不找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
我和公司处于两不找状态,就是我没去上班,公司也没给我发工资和安排工作。现在我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我的权益和义务有哪些,想问问这种两不找的劳动关系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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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找”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一段时间内,劳动者不向单位提供劳动,单位也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保等,双方处于一种“互不干涉”的状态。 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两不找”状态在现实中存在,但它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自动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用人单位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并且要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劳动者。在“两不找”状态下,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依然存续。 对于劳动者而言,即使处于“两不找”状态,其依然享有一定的权益。例如,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制度。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同时,如果劳动者想要结束这种“两不找”状态,恢复正常的工作关系,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而用人单位若要解除劳动关系,也需要有合法的理由和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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