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交通事故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我遭遇了刑事交通事故,对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我想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我不知道具体能要求赔偿哪些方面,是只有直接的经济损失,还是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之类的?想了解下刑事交通事故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到底有哪些。
展开


在刑事交通事故中,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交通事故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身损害赔偿。这涵盖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例如,伤者去医院看病的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都属于医疗费范畴;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就是误工费。 二是伤残赔偿。若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比如,受害人因事故导致肢体残疾,需要购买轮椅等辅助器具,这部分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三是死亡赔偿。如果被害人不幸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不被支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