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什么样的?
我跟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听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重要,我就想了解下,这个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啥样的,他们的构成会不会影响到仲裁结果的公平公正啊,我就想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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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由法律授权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首先说劳动行政部门代表,他们代表政府参与仲裁委员会。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领域具有广泛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专业知识,他们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从宏观的角度把握劳动市场的情况和劳动管理的要求。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可以凭借其专业背景和行政资源,确保仲裁活动符合国家的劳动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 工会代表则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其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代表在仲裁委员会中,能够充分反映职工的诉求和意愿,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为职工争取合理的权益。他们了解职工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在仲裁过程中可以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力量对比,促进劳动争议的公平解决。 企业方面代表代表着用人单位的利益。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需求,企业方面代表可以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提供关于企业运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使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能够全面考虑用人单位的合理诉求,避免出现不切实际的仲裁结果,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这三方代表组成单数,是为了保证在仲裁过程中能够充分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进行民主决策,避免出现偏袒某一方的情况,从而确保仲裁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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