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我打算用自己的一批货物进行抵押借款,但是不太清楚动产抵押要满足什么条件才会生效。我就怕自己手续没弄对,到时候抵押不作数,所以想问问动产抵押的生效条件到底有哪些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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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
关于动产抵押的生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动产抵押生效的首要条件是抵押合同生效。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抵押事宜达成的协议,它需要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一般来说,合同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当抵押合同满足上述条件成立并生效时,动产抵押权就设立了。这和不动产抵押不同,不动产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而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作为抵押权设立的条件。不过,虽然动产抵押登记不是生效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若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当抵押人将抵押动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抵押权人不能以其抵押权对抗该善意第三人。例如,甲以自己的一批设备为乙设立了动产抵押,但未办理登记,之后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了不知情的丙,此时乙就不能要求丙返还设备,只能向甲主张赔偿损失。所以,从保护抵押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建议在设立动产抵押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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