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我家里有个亲戚因为犯罪被判刑了,但他身体一直不太好,患有严重疾病。我们想了解下,像他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具体有啥适用条件呢?
展开 view-more
  • #暂予监外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下面我们详细解释一下这几种情形。对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这里的严重疾病通常是指那些可能危及罪犯生命,或者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在监狱内无法得到有效治疗的疾病。不过,为了防止有人借此逃避刑罚,法律还规定了,如果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并且,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胎儿、婴儿健康成长的考虑,这类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等怀孕、哺乳的情形消失后,如果刑期还未结束,就需要继续收监执行剩余的刑期。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生活不能自理一般是指罪犯因年老体弱、残疾等原因,无法自己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同时,还要确保将其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不会再实施犯罪行为等。 总的来说,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但在适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保证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