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孩子结婚后出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计算?


父母在孩子结婚后出资购房,离婚时的计算方式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面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因为从常理和法律意图来看,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很可能就是只想给自己子女,不想这房子被另一方分走。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其次,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会被看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能证明是只赠与自己子女的,离婚时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是因为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从外部表现看,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 然后,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但房产整体在离婚时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续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要是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不管是全额还是部分出资,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房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产权且不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综合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等因素,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特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等。 折价补偿:就是在分割财产时,一方获得财产,要按照财产的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金钱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