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进项要开销项会产生什么后果?


在企业经营的财务操作中,进项和销项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进项通常指的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接受劳务或者服务等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而销项则是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服务等业务中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当企业没有进项却要开销项时,首先在税务方面会面临较大的影响。从增值税的计算角度来看,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如果没有进项税额,那么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会大幅增加。比如一家企业本月开具了10万元的销项发票,税率为13%,销项税额就是1.3万元。若没有进项发票,那么这1.3万元都需要缴纳给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所以没有进项来抵扣销项,企业的税务成本会显著上升。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审查。税务机关有一套完善的税收监管系统,会对企业的进销项情况进行监控。如果企业长期存在没有进项却大量开销项的情况,很容易被税务机关判定为异常。一旦被认定为异常,税务机关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若查实企业存在虚开销项发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虚开发票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没进项要开销项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税务成本,还可能引发税务风险,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