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会有什么后果?

我和我爱人有一套共同的房产,最近他没和我商量就把房子卖给别人了。我知道后特别生气,也很担心房子就这么没了。我想了解下,他这种单方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呢?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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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的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这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该财产的,那么该处分行为可能是有效的。这里的“善意取得”是指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处分人没有处分权,并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了该财产,同时已经完成了相关的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比如,在房屋买卖中,买房人不知道卖房人没有经过配偶同意就出售房屋,并且支付了合理的房价,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买房人就可能构成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然而,如果第三人不是善意取得,比如第三人明知处分人没有处分权,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财产,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并且,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的车辆低价卖给自己的朋友,朋友知道该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过另一方同意,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朋友返还车辆,同时要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比如夫妻双方约定重大财产的处分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那么一方违反约定擅自处分财产,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的后果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财产的性质等多种因素。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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