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订立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我和别人签了份合同,现在对方好像有违约的迹象,我不太清楚要是真违约了,这个违约责任是怎么承担的。是赔钱就行,还是有其他的方式呢?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这样心里也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合同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合同订立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签了合同的一方没按照合同办事,就要为此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为我们明确了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违约不想卖房了,而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卖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把房子卖给买方。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它强调的是对合同义务的实际履行,以实现合同的目的。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像在买卖合同中,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可以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措施。这是为了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使合同的履行尽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比如因对方不按时交货导致自己生产停滞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损失,如因对方违约导致自己失去了一笔原本可以获得的交易利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合同订立后,如果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有更明确的处理依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