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理权滥用时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遇到了代理权滥用相关的情况,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就想了解一下,在实际场景中,要是存在代理权滥用,合同的效力究竟如何判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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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出现代理权滥用的情况时,合同通常是无效的。所谓代理权滥用,简单来说,就是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时候,没有按照被代理人的意愿,甚至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比如代理人和第三人一起恶意串通,坑害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自己进行交易等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代理人要承担责任,要是存在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况,双方要一起负责。 还有《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提到,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而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本质上就不符合正常代理要求,不属于有效的代理行为,而是无效民事行为。 所以总结来说,一旦认定是代理权滥用,合同自始不存在法律效力,并且实施滥用代理权行为的代理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是在滥用代理权还参与其中,那么相对人和行为人也要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相关概念: 代理权: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它不是民事权利,而是一种权限、资格或法律地位 。 无权代理: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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