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涉及哪些著作权?


在直播活动中,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叫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直播中,最常见涉及的著作权包括表演权。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例如,主播在直播中现场演唱歌曲,就属于对音乐作品的表演。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所以,主播未经许可演唱他人歌曲进行直播,就可能侵犯了歌曲作者的表演权。 复制权也是直播中可能涉及的。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如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未经授权录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视频、音频等内容用于直播播放,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 广播权同样值得关注。广播权是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比如,直播平台未经授权转播有著作权的体育赛事等内容,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广播权。 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常与直播相关。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主播在直播中播放受版权保护的影视作品片段等,如果没有获得相应授权,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总之,直播活动涉及多种著作权,主播和直播平台都应当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尊重他人的著作权,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