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的顺序优先级别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现在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有很多债务无力偿还。我想知道这些债务偿还的先后顺序是怎样规定的,比如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等,哪个会优先得到偿还呢?了解这个对我处理后续事务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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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偿顺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破产且法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务偿还顺序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需要明确破产清偿顺序是为了公平、合理地分配破产公司的财产,保障不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一顺序优先保障了员工的基本权益,因为员工是公司运营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工资和相关权益涉及到其生存和生活保障。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到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而税款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保障这部分的清偿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正常运转。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涵盖了各类商业债务,比如供应商的货款、银行的贷款等。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同一顺序的债权人有多个,且破产财产不够全额偿还所有债务,那么每个债权人将按照其债权占该顺序总债权的比例获得相应的清偿。 总之,公司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法律根据不同权益的重要性和性质进行合理规定的,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破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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