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关于询问通知书有哪些规定?
我收到了询问通知书,不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想了解刑诉法里对于询问通知书是怎么规定的,它有什么作用,我需要做些什么,不配合会有什么后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询问通知书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书。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刑诉法中关于询问通知书的相关规定。 询问通知书是司法机关通知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书面文件。它主要用于调查案件事实,获取相关证人、被害人等的陈述。其目的是保证司法机关能够依法、有序地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确保案件的调查和审理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使用到询问通知书。 对于被询问人来说,接到询问通知书后,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问。这是公民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询问,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处理。不过,如果被询问人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接受询问,比如突发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可以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说明情况。 司法机关在使用询问通知书时,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询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且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询问通知书。同时,要保证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用暴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获取证言。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