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后民事诉讼是否有伤残补助?
我遇到了个事儿,之前涉及一起刑事案件,现在刑事部分已经判决了。我在这起案件中受了伤,想通过民事诉讼来争取赔偿。我不太清楚,在刑事判决之后进行民事诉讼,我能不能拿到伤残补助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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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判决后进行民事诉讼,是有可能获得伤残补助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伤残补助在法律层面,一般指的是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导致残疾,从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所给予的财产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残疾,受害人就有权要求残疾赔偿金。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存在一定争议,但在单纯的民事诉讼中,通常是支持残疾赔偿金的。 所以,刑事判决后进行民事诉讼,如果符合残疾赔偿金的构成要件,比如有专业的伤残鉴定报告证明达到了相应的伤残等级等,那么受害人是可以主张并可能获得伤残补助(残疾赔偿金)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证据、法律适用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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