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综合所得选择权是什么?
我发了一笔奖金,听说有综合所得选择权,但不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这个选择权具体指什么,对我拿到手的钱有啥影响,在什么情况下该怎么选,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展开


奖金综合所得选择权是指纳税人在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可自行选择将其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或者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简单来说,如果选择将奖金单独计税,就是把奖金单独拿出来,按照特定的税率表计算要交多少税;要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就是把奖金和你一年的工资、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加在一起,然后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 这两种选择会产生不同的纳税结果。一般来说,对于中低收入者,将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可能更划算,因为综合所得可能有一些扣除项目,比如专项附加扣除等,能让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从而少交税;而对于高收入者,单独计税可能会更有利,能避免因并入综合所得导致税率提高,缴纳更多的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和税收政策规定,合理选择奖金的计税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