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女交往是只返还涉及彩礼的部分吗?

我和对象在交往期间,对方给了我一些钱和礼物,现在我们分手了,对方要求我返还。我听说只有彩礼才需要返还,是这样吗?我不太清楚到底哪些需要返还,想了解一下法律上的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男女交往中,并非只有涉及彩礼的部分才需要返还,这要根据财物的性质、目的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的定义。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向另一方赠送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彩礼是需要返还的。 然而,除了彩礼之外,男女交往期间可能还会有其他财物往来。如果是一方在节日、生日等特殊日子以表达爱意、增进感情为目的赠送的小额礼物或金钱,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返还。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物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方。例如,情人节送的鲜花、生日礼物等。 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购买房产、车辆等贵重物品,当双方最终未能结婚时,赠与方可能有权要求返还。这是因为这种赠与往往是基于结婚的预期,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另外,如果一方在交往期间为另一方垫付的费用,如医疗费、债务等,在分手时,垫付方也有权要求对方偿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