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征地碰到拆迁纠纷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流程一般如下: 首先,拆迁人要去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这就好比做一件事得先拿到合法的“通行证”,有了这个许可证拆迁行为才是合法合规的。 接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按照许可证的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把拆迁这件事广而告之,让涉及到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等都能知晓。 然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要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大家清楚了解拆迁的相关政策、补偿标准等内容。 之后,要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来说,对于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不给补偿的。拆迁补偿方式有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两类。一般情形下,被拆迁人可以在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这两种方式中选择;特殊情形下,被拆迁人不能选择,可能只能货币补偿,或者只能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 再之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就会进入裁决拆迁环节,由相关部门来做出裁决。 最后是强制拆迁,但在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义务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避免后续出现争议无据可查。 如果在征地过程中碰到拆迁纠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简单来说,行政复议就是找上级机关来评评理,看看原来的决定合不合理;行政诉讼就是到法院,让法院来依法裁判。 相关概念: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获得合法拆迁资格的凭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等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