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与判定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没太搞清楚自己和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想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又该怎么判定,毕竟这关系到我的权益,比如社保、加班工资啥的,希望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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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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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雇佣形式,在实际生活中很容易让人混淆,但它们在法律层面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讲,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务关系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更像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特定的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相应报酬。 在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通常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从主体地位上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只需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 在待遇方面,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了获得工资报酬外,还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务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不享受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关于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实际工作情况等因素。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那么一般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劳务提供者以自己的技能、设备等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对方单位的管理和约束,那么更倾向于劳务关系。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故意混淆这两种关系,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此时,就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支付方式等,来准确判断双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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