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贿罪与共同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涉及到一些金钱往来和利益输送。我不太清楚这里面是算行贿罪还是共同受贿罪。想知道行贿罪和共同受贿罪到底有啥区别,从法律上是怎么界定这两种罪行的,各自的特点和判定标准是啥,好判断这个事儿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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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贿受贿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贿罪和共同受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不正当利益,就是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获得的利益,比如为了让自己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审批而给官员送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接着,说说共同受贿罪。共同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也就是说,受贿不是一个人干的,而是多个人一起参与,他们有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要按照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体不同。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而共同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有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是多个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也可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受贿。二是行为方式不同。行贿罪是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同受贿罪则是收受他人财物,并且是多人之间有共同的受贿故意和行为。三是主观目的不同。行贿罪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受贿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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