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盘问和行政传唤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警察先是对我进行了行政传唤,之后又继续盘问我。我有点懵,搞不清楚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我就想知道继续盘问和行政传唤在实际操作中有啥区别,它们适用的情况和时间限制都一样吗?
展开


继续盘问和行政传唤是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常用的两种措施,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继续盘问主要针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特别是经当场盘问、检查后,仍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人。比如,警察在街头发现某人形迹可疑,且该人无法提供合理的身份信息和行为解释,就可能对其进行继续盘问。而行政传唤则是针对需要接受调查询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例如,在治安案件中,警察为了了解案件情况,会传唤相关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其次是适用条件不同。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更为严格,一般是在法定的特殊情形下才能进行,如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等。行政传唤只要是为了调查行政案件的需要,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就可以实施。 再者是实施地点不同。继续盘问通常在公安机关的候问室进行。而行政传唤可以要求被传唤人到公安机关,也可以到其所在单位、住处或其他合适的地点进行询问。 另外是时间限制不同。继续盘问一般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行政传唤的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了继续盘问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则对行政传唤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法律条文保障了公安机关执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