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本质上来说,合同欺诈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欺诈行为,目的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但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合同诈骗罪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其次,从法律后果来看,合同欺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是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从行为表现和程度上看,合同欺诈的手段通常相对较轻,一般是在合同的某些条款、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夸大或隐瞒,但仍存在一定的履约行为和意愿。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往往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签订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后,行为人通常不会有实际的履约行为,或者以少量的履约行为来骗取对方更大的信任,进而骗取更多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