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有诸多不同之处。 首先,时间范畴不一样。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实施的行为,也就是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出现的犯罪行为。而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发生的行为。打个比方,如果有人在正常打官司的过程中搞虚假诉讼,那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要是在日常生活的交易等非诉讼场景下骗钱,就可能是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这两个罪名在不同场景的规定是有明确区分的。 其次,主观目的存在差别。虚假诉讼罪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非法民事利益,比如通过虚假诉讼让法院判决对方给自己一些本不该得的民事赔偿等。诈骗罪则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简单说就是直接想把别人的钱或者财物骗到手据为己有。 再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虚假诉讼罪侵犯的是司法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司法秩序就好比是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一套规则和流程,虚假诉讼会干扰这个正常流程;同时也可能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别人的财产权等。而诈骗罪侵犯的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就是直接损害了别人对自己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最后,客观表现不同。虚假诉讼罪比较单一,只能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比如编造一份假合同然后去法院起诉对方违约。而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多种多样,常见的有虚构事实,像编造自己有特殊背景能帮人办事然后骗钱;还有隐瞒真相,比如卖东西时隐瞒商品的缺陷等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相关概念:(虚假诉讼罪: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