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将从定义、取得方式、费用、使用期限、转让限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是定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像是你花钱向国家租了一块地,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可以使用它。而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这就好比国家免费把土地给你用,但可能有些附加条件。 在取得方式上,出让土地一般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争的方式,让符合条件的人来获取土地使用权。这种方式就像一场比赛,谁出的条件好,谁就能拿到土地。而划拨土地主要是基于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由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批准给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不需要通过竞争的方式。 费用方面,出让土地需要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这个金额通常比较大,具体数额会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等因素来确定。而划拨土地一般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不过可能需要支付一些补偿、安置等费用,但相对出让金来说,这些费用要少很多。 使用期限也是两者的重要区别。出让土地有明确的使用期限,根据不同的用途,期限也不一样。例如,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等。在使用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补交出让金才能继续使用。而划拨土地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限制,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者可以长期使用。 转让限制上,出让土地的使用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比较自由地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这就好比你租来的东西,在规定的范围内你可以自主决定怎么处理。而划拨土地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一般需要经过政府批准,并且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这是因为划拨土地是基于特定目的给予使用者的,不能随意转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综上所述,土地出让和划拨在定义、取得方式、费用、使用期限和转让限制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在实际生活中,需要根据具体的需求和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土地取得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