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普通诉讼和最长诉讼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法律纠纷,听说诉讼有普通诉讼和最长诉讼之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时间限制、适用情况这些方面,希望了解一下它们具体的区别,好为我的纠纷处理做准备。
展开 view-more
  • #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普通诉讼和最长诉讼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说说诉讼时效,这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去打官司,对方可能会以过了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你就可能会败诉。 普通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诉讼时效,适用于大多数民事纠纷,比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等。也就是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最长诉讼时效,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它和普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并且最长诉讼时效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等规定。 从适用范围来看,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常见的各类民事纠纷,而最长诉讼时效更多的是起到兜底的作用,为那些权利人长期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情况提供一个最长的保护期限。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发生了民事纠纷,要先看是否在普通诉讼时效内。如果超过了普通诉讼时效,但还在最长诉讼时效内,也可以尝试向法院说明情况,看是否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