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高利贷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借了一笔钱,对方利息高得离谱,我怀疑是高利贷。但有人说放高利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它们的不同的,有没有清晰的界限来区分这两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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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利贷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高利贷和非法经营罪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来了解一下高利贷。高利贷指的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作为判断是否属于高利贷的标准。例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约定的年利率远远高于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构成高利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是不予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李四按照约定支付了超过四倍利率的利息,他有权要求张三返还超过部分。 而非法经营罪是一个更广泛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对于高利贷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民间借贷中约定过高利息,一般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是,如果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就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总之,高利贷主要是关于利息约定过高的问题,更多体现在民事层面;而非法经营罪则涉及违反国家市场经营管理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属于刑事范畴。在判断一个行为是高利贷还是构成非法经营罪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具体情况、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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