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都是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从概念、发生阶段、停止原因、处罚原则等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概念方面,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还没正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在做前期的准备工作。而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已经开始进行了,但行为人主动停止了犯罪或者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出现。 发生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着手实施之前。比如为了盗窃而准备撬锁工具、观察目标房屋的情况等,都属于犯罪预备阶段。而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的整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行阶段以及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阶段。例如,在盗窃过程中,行为人已经进入房间,但因为良心发现而放弃盗窃离开;或者在投毒杀人后,又主动将被害人送去医院抢救,避免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这些都属于犯罪中止。 停止原因有差异,犯罪预备停止的原因通常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也就是行为人并非自愿停止,而是因为一些外部的阻碍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犯罪准备或者实施犯罪。比如准备盗窃时被他人发现并制止。而犯罪中止停止的原因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停止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体现了行为人主观上的悔悟。 处罚原则也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犯罪预备行为还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的侵害,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而《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主动放弃犯罪、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的鼓励和从轻处理的态度。 综上所述,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在概念、发生阶段、停止原因和处罚原则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