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订金、意向金有什么不同?

我在和别人进行商业交易时,涉及到支付款项,合同里提到了定金、订金和意向金,我不太清楚这三者到底有啥不同,在法律上的规定和效力是怎样的,也不知道支付不同的款项对我有什么影响,所以想了解一下它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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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款项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的交易中,定金、订金和意向金是常见的概念,但它们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效力。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三者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简单来说,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就会失去定金;而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订金不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也不具备“定金罚则”的效力。如果合同正常履行,订金可以抵作价款;如果合同未能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返还给支付方。也就是说,订金只是一种预先支付的款项,当交易出现问题时,支付订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全额返还。 意向金通常出现在购房、购车等交易场景中,是买方表达购买意向的一种方式。意向金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它更像是一种商业习惯。一般情况下,意向金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支付意向金的一方可以随时要求退还。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意向金的性质和处理方式,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例如,有些合同中可能会约定,在一定条件下,意向金会转化为定金。 综上所述,定金具有担保作用,适用“定金罚则”;订金是预付款,可全额返还;意向金主要表达购买意向,通常可退还,但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和支付款项时,一定要仔细区分这三者,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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