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对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不太清楚。之前听说有人没证行医出了事,也有人有证行医但还是出了医疗事故,我想知道这两种情况对应的罪名有啥区别,在法律认定、处罚等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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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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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确实是两个容易混淆的罪名,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没有合法行医资质的人给人看病,并且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而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也就是有行医资格的医务人员因为疏忽大意或者不认真负责导致严重后果。 从犯罪主体方面分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比如一些没有经过正规医学教育、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就给人看病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在医疗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 在主观方面,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人通常是故意的,他们明知道自己没有行医资格还去从事医疗活动,目的往往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他们并不是故意要对患者造成伤害,只是因为疏忽或者违反了医疗操作规范。 从客观行为来看,非法行医罪表现为擅自开展医疗活动,其医疗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而医疗事故罪是在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因为严重不负责任才导致了不良后果。比如医生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用药错误等。 在法律后果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行为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准确区分这两个罪名对于维护医疗秩序和保障患者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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