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不同点有哪些?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法律定义。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简单来说,就是派遣公司招人,然后把人派到其他公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而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比如企业把一些后勤工作外包给专门的服务公司。 其次是管理主体不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指挥、监督和工作安排。派遣单位主要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事务。而在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只关注外包业务的结果,不直接管理承包单位的员工。承包单位自行组织和管理员工完成工作任务。 再者是法律责任不同。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劳务外包中,承包单位的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或自身受到伤害,一般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发包单位通常不承担直接责任。 费用结算方式也有所不同。劳务派遣的费用一般是按照派遣员工的人数、工作时间等因素来计算,用工单位按照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而劳务外包的费用通常是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来结算,例如按照项目的完成进度、工作量等支付费用。 最后是适用范围不同。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外包则适用于各种业务领域,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将不同的业务外包出去,如生产外包、物流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在法律定义、管理主体、法律责任、费用结算方式和适用范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和劳动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用工形式,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