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和继承人有什么区别?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有人说我是受遗赠人,也有人说我是继承人,我有点搞不清楚。我想知道受遗赠人和继承人到底有啥区别,这对我能不能拿到遗产有很大影响,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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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和继承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他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主体范围不同。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继承人是与被继承人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而受遗赠人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也就是说,受遗赠人可以是被继承人指定的任何非法定继承人的个人或者单位。 其次,接受遗产的方式不同。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再者,权利行使的时间也有所不同。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基于其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而产生,自继承开始时就可行使。而受遗赠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才能实际取得遗赠财产。 最后,在参与遗产分配时的地位也不一样。继承人是遗产的法定承受者,在继承开始后,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受遗赠人只有在继承人清偿完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款后,才可以就剩余的遗产获得遗赠财产。 总之,受遗赠人和继承人在主体范围、接受遗产方式、权利行使时间以及遗产分配地位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在实际的遗产处理过程中,准确判断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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